按照药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安排,经考试、体检、政审等程序,拟录用胡淼为药审中心会计,现予以公示。具体人员情况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16年5月5日至5月13日。公示期间,如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请通过信函和电话方式向药审中心人力资源与信息部反映。书面或电话反映问题的,请署真实姓名。
联系电话:010-68921507 15210104707
监督电话:010-68584217(纪检部门)
邮件地址:zhaopin@cde.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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