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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食药监注[2009]518号通知印发的早期《药品技术转让注册管理规定》中注明:药品技术转让,是指药品技术的所有者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将药品生产技术转让给受让方药品生产企业,由受让方药品生产企业申请药品注册的过程。且将药品技术转让分为新药技术转让和药品生产技术转让。该规定对药品生产技术转让条件限定了几点要求,一、转让药品生产技术的品种须取得《新药证书》;二、未取得《新药证书》的品种,转让双方中的一方必须持有另一方50%以上股权或股份,或者双方均为同一药品生产企业控股50%以上的子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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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食药监注[2013]38号通知规定:在当时新版gmp改造大背景下,制药企业放弃全厂或部分剂型生产改造,可将相应品种生产技术转让给已通过新修订药品GMP认证的企业。该通知一出激发了大量制药企业间的生产线转让行为,很大程度地促进了制药企业的资源优化配置和快速整合。该规定已与2016年12月31日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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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招来了!2017年10月17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布了一则重量级消息。消息公布了总局最新起草的《药品生产场地变更简化注册审批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及《药品生产场地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征求意见稿》最大限度的简化了药品生产技术转让过程中的原始要求和注册申请程序。其中最主要的是:一、不再要求药品技术转让的转出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出具转让审核意见;二、取消了药品生产技术转让双方的控股关系;三、不再区分新药技术转让与生产技术转让,而是统一表述为“药品的生产技术转让”。预计该指导原则终版能在春节前面世,该指导原则将使医药企业普遍受益,药品生产批件转让更加自由,卖方增加了生产批件流通性降低了转型损失,买方增加了操作便利性有了更多的选择。从长远来看,新规将最大程度地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结构优化,对又好又快地完成产业整合大有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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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做好充分的准备迎接新政的面世,更为尽量帮助拥有大批闲置生产批件的卖方企业挽救损失,前途汇作为国内知名医药企业和产品技术买卖平台之一,现推出药品生产批件买卖需求在线登记平台。供有药品生产批件买卖需求的医药企业提前对接供需,储备匹配的资源,掌握市场先机,可在新政正式实施后高效率地收购更多高性价比项目。前途汇掌握了超过3000家医药企业和投资公司的并购需求,能为卖家快速对接潜在合作方,尽快完成交易,拥有新药证书的或者可以进行股权合作的企业还能立即启动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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